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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清洁生产中心 | 2022-12-24 21:55:00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和《推行清洁生产近期工作要点》,对全国各地推荐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后,同意《顺义区汽车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等56个项目开展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要求,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但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应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注重试点工作绩效,确保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各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应会同试点实施单位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完善”的原则,及时总结试点成果,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可复制、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模式。

环科院清洁生产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深度配合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参与《通知》中项目筛选评估和文件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