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标准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就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有关情况和加强科研项目质量管理进行专题研讨。
会上,党支部书记王海燕首先通报了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的有关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同志深刻认识此次事件的警示作用,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她强调,标准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需要科学严谨细致,做好标准工作,必须严守质量“生命线”。号召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对标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质量控制,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和管理支撑能力,以高质量的标准成果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
王海燕书记指出,今年我所配合院里完成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出更高质控要求,如标准任务合同书中协作单位责任应更明确,建立委托业务单位名录,并对委托课题实施验收管理等。所内人员质控意识不断提高,更加自觉适应质控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我所在院oa上建立了质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网络办公,同时可对质控情况进行统计。下一步我所还将深化细化质控要求,对各类标准技术审查明确基本细则等。
支部党员踊跃发言,大家结合学习内容和自身工作情况,畅谈了标准所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提高工作质量的好做法、好建议,将进一步完善我所质量管理体系。
王海燕书记总结指出,支部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追求卓越,立足岗位实际,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维护好环科院和标准所的声誉,以高质量的标准成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