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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2年度第一期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能力,中华环保联合会与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232-3日面向全国举办“2022年度第一期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本期培训旨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标准,系统解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202241日起实施)等相关的系列标准和技术要求,引导工业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开展,提高企业或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从业能力,增强其职业素养。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时间:202232-3日(周三、周四)

培训方式:线上直播培训(腾讯会议),采用线上形式进行集中授课、互动教学、专家答疑、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

二、培训主题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标准 规范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承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汉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长瑞大通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四、培训内容(以最终为准)

规范实施LDAR工作是实现工艺设备与管线泄漏环节VOCs减排的关键,也是避免LDAR工作流于形式的重要途径。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地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和相关排放标准,组织企业正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的排查整治,检查抽测LDAR数据质量。为此,本期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VOCs管控通用要求

1.国家VOCs排放标准关于泄漏管控要求;

2.解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

3.解读《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审核评估指南》(T/ACEF 003-2020);

4.解读《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

(二)石化、化工等行业VOCs泄漏控制

1.解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

以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2.解读《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以及《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参考计算表格》填报;

3.制药、农药、炼焦、涂料等行业LDAR实施情况介绍。

(三)技术交流

1.从执法角度讲解LDAR排查整治与执法检查要点;

2.全流程强化LDAR专业基础知识(项目建立、现场检测、仪器使用、项目验收和审核等);

3.LDAR现场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剖析;

4.LDAR实施的环境绩效评估与VOCs减排量计算;

5.先进检测技术(OGI)——红外气体成像技术介绍;

6.可豁免LDAR检测的密封点零泄漏技术;

7.以及相关的最佳可行技术和解决方案等。

五、培训对象

省市环境主管部门(管理、执法、监测)以及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业人员,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产业基地、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从事LDAR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环保机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六、授课专家

邀请上述标准主要起草人授课,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科院、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院和中石化青岛安工院等单位权威专家,以及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讲师。

七、培训证书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和考核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两家单位颁发共同盖章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提交11寸彩色免冠照片),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八、报名及缴费

(一)培训报名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28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1)盖章后传至秘书处邮箱。

2.报名缴费成功后,秘书处统一将网络直播平台ID及密码发送到学员报名预留的邮箱。

(二)培训缴费

自愿参加培训,本次培训费用标准2200/人,包括教学、考试、教材、设施和证书等;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单位或满足(附件2)条件的学员代表,220日前报名可享受费用优惠。

九、其他事项

1.培训课程为期2天,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培训平台,请按培训须知安排,按时安排参加培训。

2.培训须知提前3天发送至报名并缴费的参训单位,提前1天测试培训平台,培训内容以安排届时详见培训须知。

2.培训通知及后续事宜将通过主承办单位官方网站(www.acef.com.cnwww.craes.cn/hjbzyjs)以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VOCs前沿”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

十、报名联系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张翔13601204337 周薇15727365811

 箱:vocs-acef@foxmail.com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联系人:牛可萌010 84914029/18822553547

附件:1、报名回执

2、报名优惠及发票申请 

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2022215日印发

下载:

1会议通知

2附件1报名回执

3附件2报名优惠及发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