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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油气回收治理与监测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决策部署和国家有关部委政策文件,帮助相关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石油化工(煤化工)及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排放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资源节约、经济效益提升、安全风险降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中华环保联合会与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3225-26日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油气回收治理与监测从业人员培训班”,邀请权威专家和相关标准起草人围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经济、管理和安全等方面进行授课培训,旨在促进油气回收治理与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进一步提升业主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训结束后颁发两单位共同盖章的《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时间:2023225-26日(周六、周日)

培训方式:网络培训(腾讯会议),采用线上形式进行集中授课、互动教学、专家答疑、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承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媒体支持:《VOCs前沿》《中国生态环境标准》

三、培训内容

本期课程将侧重培训油气VOCs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测方法体系以及油气VOCs精细化高效回收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油气VOCs管控要求与治理措施

1.油品储运销油气VOCs排放管控要求与技术要点,重点解读《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等;

2.码头和油船油气VOCs排放管控要求与技术要点,重点解读《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2276号);

3.排污许可与自行监测要求,重点解读《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等;

4.石化及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检查要点和监管实践。

(二)《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要点解读

1.《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主要内容(基本规定、平面布置、工艺及管道设计、公用工程等);

2.《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主要修改和补充部分;

3.《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关注的主要问题。

(三)油气回收治理的设施建设、技术应用和典型实践

1.国内外油气回收处理技术及应用现状(吸收、吸附、冷凝和膜分离等);

2.原油码头油气回收系统、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案;

3.石化码头油气回收系统中船岸安全装置的分析;

4.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的设计要求和风险分析;

5.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应用和维护;

6.基于油气排放溯源的模块组合式高效回收油气成套技术;

7.mg级油气回收技术实践经验与思考;

8.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和码头等不同重要场所油气回收治理的典型应用和实践案例。

(四)油气回收治理的排放监控、安全防爆和运行维护。

1.油气回收防爆安全基础知识和技术要点;

2.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3.油气回收系统运行中的常见问题和设施运维;

4.储罐等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解决方案;

5.加油站企业边界浓度,油罐车回收系统,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密闭点位泄漏浓度等油气回收系统检测要点;

6.以及有关新技术、新装备和功能材料等。

(最终课程内容以培训日程为准)

四、授课专家

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和常州大学等单位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权威专家、实操讲师,以及行业代表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对象

来自全国各省(市县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含海事)、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管理部门有关代表,科研院所、高校以及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业人员,石油化工、油库、罐区、储运、油气码头、LNG站、加油站、港口等企事业单位的有关环境管理岗位和技术人员;VOCs治理、监测以及油气回收技术、设备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各勘察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等。

六、培训证书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和考核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两家单位颁发共同盖章的《油气回收治理与监测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提交11寸彩色免冠照片),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七、报名及缴费

(一)培训报名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17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1)盖章后传至秘书处邮箱vocs-acef@foxmail.com

2.报名缴费成功后,秘书处统一将网络直播平台ID及密码发送到学员报名预留的邮箱。

(二)培训缴费

自愿参加培训,本期培训费用2400/人,包括教学、考试、教材、设施和证书等;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单位或满足(附件2)条件的学员代表,217日前报名可享受费用优惠。

八、其他事项

1.培训课程为期2天,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培训平台,请按培训须知安排,按时安排参加培训。

2.培训须知提前3天发送至报名并缴费的参训单位,提前1天测试培训平台,培训日程及安排(详见培训须知)。

3.培训通知及后续事宜将通过主承办单位官方网站(www.acef.com.cnwww.craes.cn/hjbzyjs)以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VOCs前沿”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

九、报名联系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周薇15727365811;张翔13601204337

邮 箱:vocs-acef@foxmail.com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联系人:牛可萌010-84914029

附件: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