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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所领导

王海燕

王海燕,女,汉族,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主要负责人),博士,研究员。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污染防治技术评估研究。

现任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处理回用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排污许可专家库专家、第一批排污许可试点技术专家组成员、雄安新区标准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持完成《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技术研究,编制完成《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生态环境标准十四五发展战略研究》等工作,正在主持编制《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十四五发展规划》,负责开展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项目30余项,主持与参与编制完成生态环境标准30余项,发表论文50余篇,完成著作4部,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3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项。负责所内各项工作的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