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负责人
院长:邢巧
副院长:王立成 吴国文 吴晓晨 吉晟男
总工程师:王晨野
二、单位简介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前身为1974年成立的海南行政区环境监测站,1987年成立海南行政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监测中心站合署办公。200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并,成立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剥离生态环境监测职能改革,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牌子,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2年和2023年先后加挂“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牌子。
全院内设14个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50余人,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应用基础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是海南省环境科技领域的综合性研发机构和环境管理决策核心智库。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现突出集体”“2020年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集体”“‘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获评“海南省司法鉴定诚信评估A级机构”和“海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1-2025年)”称号。全院以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的生态环保科技铁军为目标,近年来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专项项目500余项,在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集成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与蓝碳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聚焦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战略,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引进和培育生态环境领域高水平科研人才,开展基础前沿与应用集成研究,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东南亚地区构建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的交流合作网络和技术转移网络,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建设和高标准保护,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海南贡献,让海南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重要窗口。
院训:团结奉献 开放包容 守正创新 敬业笃行
组织机构:全院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科技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环境评估与排污许可中心、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大气环境研究所、水环境研究所、农业农村与土壤环境研究所、热带生态与空间规划研究所、南海生态环境研究所、环境规划与政策研究所等14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