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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社会学领域学科带头人、博士后招聘启事

管理中心 | 2020-07-06 12:06:00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12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中国环科院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中心工作,环科院内设31个二级机构,其中包括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四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十余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野外台站。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特聘两院院士4名,国家级人才称号24人;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8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18人。

20203月,中办与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强调要构建“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构建,不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需要学界开展跨学科研究以及政产学跨界研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环境社会学领域学科带头人(1人)

2. 环境社会学领域博士后(2-3人)

二、岗位职责

1.环境社会学领域学科带头人:准确把握环境社会学发展趋势及动态,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积极组织、策划和承担相关国家、院重大环境政策研究项目;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2.博士后:着力开展重大区域、流域、产业的环境发展战略研究,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环境管理政策制度等的跨学科创新研究。

三、招聘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

3.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4.具有一定的管理岗位经验和较强的团队组织领导能力,对学科建设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5.获得国家、省部级人才称号者优先。

(二)博士后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科学态度严谨,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2.须于近三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20年7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管理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需对所报研究方向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4.须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薪酬待遇

1.学科带头人:特设研究岗位,薪酬待遇参照国内同等待遇水平,执行一事一议。

2.博士后:根据国家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在站期间工资与待遇等按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亚

联系电话:010-84915156

招聘邮箱:renshichu@craes.org.cn

报名日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

(邮件名称格式要求:应聘、姓名、专业)

附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0年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