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与标准所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培训(第二期)圆满结束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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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13:57:00
2022年12月5日,科技处携手标准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标准培训(第二期)暨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培训,深入解读《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3—2020)、《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 2300—2018)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生态环境基础标准。标准所王海燕研究员、魏玉霞高级工程师、王宗爽研究员、雷晶副研究员等专家参加授课。
生态环境基础标准作为“标准的标准”,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类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主要规定了相应类别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使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明确和规范各类标准制修订技术要求,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可更有效地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培训班获得了参会人员的高度好评,认为课程内容丰富、讲解全面深入、解读系统生动。通过培训,使我院科研人员快速了解和掌握了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等重要标准的编制技术要求和技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院生态环境标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技术能力。
我院500余名科研和管理人员线上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