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协助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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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15:21:00
各有关单位:
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委托,拟请相关单位协助进行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按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的工作经验总结,协助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工作文件编制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的调研、评估,协助完成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编制。
二、单位资质要求
单位应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征集时间及要求
请各参与单位于2018年10月16日前将有关资料邮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智静
联系电话:010-8491490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号楼北段316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