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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臧春鑫同志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办公室 | 2018-07-18 15:22:05

近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知战联办〔2018〕18号)。我院环境生态科学研究所臧春鑫同志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臧春鑫同志长期致力于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相关领域的研究,参与了众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的工作。他多次深入新疆红其拉甫口岸、喀拉苏口岸、霍尔果斯口岸和云南磨憨口岸等一线口岸,宣讲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方面最新的工作进展,极大地促进了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到《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2014-2020年)》《履行〈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国家方案》的相关工作和《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的国际谈判工作中,并参与编制了《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为推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立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是经中央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开展的一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推动新时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更大成绩,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先进精神,激励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更加奋发有为投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共授予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经济新闻处等100个单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晨等100名同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