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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第二次主任办公会在京召开

长江中心 | 2019-08-05 19:00:00

 

201981日,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二次主任办公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水生态环境司,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及代表出席会议。长江中心主任李海生,副主任王金南、郝芳华、宋永会,长江中心总体专家组成员,以及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代表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长江中心运管部关于长江中心阶段性工作进展的汇报,审议了《总体专家组跟踪指导分工建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项目(第一期)评审方案》《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审核方案》《长江中心运行管理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考核办法(试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成果发布机制》等文件。与会代表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长江中心是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科技支撑平台,生态环境部党组高度重视长江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工作,516日李干杰部长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启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联合研究作出重要指示。长江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李干杰部长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加快推进联合研究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长江中心在联合研究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实行虚拟机构、实体运行,主任办公会是长江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工作的重要决策机制,坚持按月召开、集体决策、过程把关,确保联合研究取得实效。长江中心顾问专家组、总体专家组,主任、副主任要认真履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长江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主任办公会的决议结果,不折不扣予以执行。

会议认为,长江中心自第一次主任办公会以来,在联合研究制度建设、一期项目组织实施、驻点跟踪研究、管理决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也还存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等问题。会议议定,原则上审议通过《总体专家组跟踪指导分工建议》等6项文件,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提出了要求。

会议最后强调,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是一场大仗、苦仗、硬仗,长江中心全体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党组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集中攻关、协同作战,在仅剩的一年半时间内,用实实在在的成果支撑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同时,联合研究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谋划好近期与长远目标,做好各期联合研究总体设计,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长期、稳定、高水平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