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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2020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在京召开

长江中心 | 2020-01-17 14:09:00

 

2020年1月14日,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研讨工作进展,审议近期重点工作事项。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水生态环境司,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相关负责人及代表出席会议。长江中心主任、副主任、总体专家组成员,以及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长江中心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主持。

会议听取了长江中心2019年度工作进展、联合研究阶段成果和二期项目编制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四川联合研究中心和安庆、荆州、常德、贵阳驻点工作组关于驻点工作进展与成效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质量控制管理办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奖励办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阶段性工作奖励方案》等文件,以及共建单位、长江中心副主任、总体组专家增补名单等。与会代表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通过一年多的努力,长江中心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成效显著,联合研究项目和驻点跟踪工作有序推进,在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服务地方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联合研究与驻点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细做深,“找准病根、开好药方、标本兼治”,提出真正“管用、好用”的措施和方案,防止问题反复。要进一步加强与三峡集团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会议强调,长江中心全体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要求,不忘初心,重点围绕成果产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线,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科学规划“十四五”、助力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