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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进展交流会顺利召开

长江中心运管部 | 2022-11-23 13:35:00
 

20221118日,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以线上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进展交流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科技在沿江重点城市长江保护修复中的支撑作用和驻点工作经验交流,凝心聚力帮扶地方做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各项工作。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代表、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海波一级调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长江中心”)宋永会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听取了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11个省级驻点工作组和湖州、嘉兴2个城市驻点工作组的阶段性进展和下一步计划汇报。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做好长江保护修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驻点跟踪研究作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帮助地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地方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驻点跟踪研究开展四年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送科技、解难题,把脉问诊开药方”,为沿江主要城市精准、科学、依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会议强调,近年来,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物多样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部分地区在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治理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要充分利用一期研究成果,聚焦当前水生态保护的技术和能力短板,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针对性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动长江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服务好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

会议要求,驻点跟踪研究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坚决扛起长江保护修复的政治责任;各省级驻点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省份城市驻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考核和成果集成;各城市驻点工作组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求,准确把握地方科技需求,明确和细化重点工作和任务安排;国家长江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国家--市”三级联动。要加强调度、监督和服务保障,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加大对驻点工作成果的梳理、总结和宣传力度,加快推动研究成果“落地开花”,助力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联合研究总体专家组成员夏青研究员、周维研究员、孙德智教授、樊景凤研究员,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沿江12省(市)生态环境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级、城市驻点工作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国家长江中心运管部有关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