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年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调研
二、成交信息
1、包1:供应商名称: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
成交金额(元):117000
2、包2:供应商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115500
3、包3:供应商名称: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1156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项目要求 |
项目时间 |
验收标准 |
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 |
1.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Ⅰ型)”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Ⅱ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3.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轻型车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4.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5.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实际道路测(PEMS)”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OBD和NOx控制系统检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7.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整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抽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8.车辆、机械试验前维护保养与配置核查。 9.按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要求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NCDPCD控制系统检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10.按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要求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载排放测试(PEMS)”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
依法通过资质认定、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与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联网 |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
按实际所开展测试项目出具盖CMA章的测试报告。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1.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Ⅰ型)”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Ⅱ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3.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轻型车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4.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5.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实际道路测(PEMS)”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OBD和NOx控制系统检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7.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整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抽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8.车辆、机械试验前维护保养与配置核查。 |
依法通过资质认定、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与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联网 |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
按实际所开展测试项目出具盖CMA章的测试报告。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Ⅰ型)”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Ⅱ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3.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轻型车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4.按轻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5.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实际道路测(PEMS)”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6.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OBD和NOx控制系统检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7.按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行“重型车整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抽查”相关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8.车辆、机械试验前维护保养与配置核查。 |
依法通过资质认定、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与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联网 |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
按实际所开展测试项目出具盖CMA章的测试报告。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滕琦
联系电话:010-849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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