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PEMS设备和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设备租赁服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128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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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项目要求 |
项目时间 |
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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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1.租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测试系统测试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情况3周;2.租用满足北京市地标《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11/1476-2017)的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2周,测试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水平。 |
PEMS设备测试准确度符合重型车国六相关标准要求、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准确度满足DB11/1476-2017要求,在检测期间租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配合本单位人员完成测试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 |
我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田苗
联系电话:010-8491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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