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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S设备和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设备租赁服务小额采购公示

  • 日期: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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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PEMS设备和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设备租赁服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128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要求

项目时间

验收标准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1.租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测试系统测试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情况3周;2.租用满足北京市地标《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11/1476-2017)的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2周,测试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水平。

PEMS设备测试准确度符合重型车国六相关标准要求、车用氮氧化物传感器准确度满足DB11/1476-2017要求,在检测期间租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配合本单位人员完成测试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31

我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田苗

联系电话:010-8491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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