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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开发部 | 2024-04-04 15:54:00


2024年4月2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环科院)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及共建西藏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协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李桑,中国环科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海生出席签约仪式。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阿松,中国环科院副院长许其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李桑对中国环科院长期以来支持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感谢。她指出,中国环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党组决策部署,先后选派了多名优秀干部进行人才技术援藏,帮助西藏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无废城市建设等科研工作,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领域合作,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方面谋划重点任务,不断拓展科研深度、延伸科研广度,产出一批可圈可点的科研成果,以强有力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支撑和保障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李海生对李桑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中国环科院近年来在生态环保科研领域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效。他表示,在生态环境部党组坚强领导下,中国环科院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协同创新机制,联合国内优势单位开展集智攻关和科技帮扶,持续为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治理提供科技支撑。西藏是地球“第三极”,具有极端重要的生态地位,应强化科技支撑,以高起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守护高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中国环科院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西藏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设,共同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科技力量。


会前,李桑一行参观了中国环科院综合实验中心、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雪,办公室、综合处、生态处、土固处、环科院负责同志,中国环科院水所、标准所、清洁生产中心、固体所、生态所、开发部、减污降碳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开发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