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环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国环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中国环科院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工作稳步进行。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推免生招生工作在中国环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指标
中国环科院2027年拟接收推免生共65名,各专业名额分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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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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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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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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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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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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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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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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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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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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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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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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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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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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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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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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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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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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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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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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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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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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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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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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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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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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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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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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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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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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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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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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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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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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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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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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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四)在学期间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英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五)推荐免试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生须是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所在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为准)。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在全国、省(部)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 已参加中国环科院2026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优秀营员称号。
四、申请流程
2026年9月21日9:00起,申请人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进行申请,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报名程序。
研究生院将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后续申请人的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均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参加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以线上视频面试为主,复试现场全程视频录像监督。
(二)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将依据推免报名情况分阶段、多批次安排,实际复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热点动态的了解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英语能力考核:考察英语阅读和听说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专业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英语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现场评定、汇总。复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认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四)提交材料
1.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3.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5. 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6. 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推免工作通知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发送至yjsxx@craes.org.cn。
六、公示及录取
(一)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院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中国环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予以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2027年新生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2. 有违纪处分记录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七、接收工作监督
推免生招生全过程接受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接收过程和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申诉。
咨询电话:010-84911716,84911700
纪检监督电话:010-8491394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本工作办法由中国环科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