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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2年度第二期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解决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按期完成石化、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LDAR质量核查,严厉打击LDAR检测数据质量差甚至弄虚作假行为。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自202241日起实施,国家层面首次统一规范各工业行业的LDAR项目,实现流程、操作和数据的标准化。

为引导工业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提高工业企业和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中华环保联合会与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拟定于2022426-27日面向全国举办“2022年度第二期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时间:2022426日—427日(周二、周三)

培训方式:网络培训(腾讯会议),采用线上形式进行集中授课、互动教学、专家答疑、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

二、培训主题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标准 规范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承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四、培训内容(以最终为准)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作为VOCs无组织减排的重要手段,是控制工艺设备与管线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泄漏的最佳可行技术。本期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VOCs排放标准关于泄漏管控要求;

2LDAR相关技术规范的要点解读;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审核评估指南》《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氢火焰离子法)校准规范》等指南规范

3LDAR基本情况排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4LDAR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及常见问题;

1LDAR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2LDAR项目建档的规范要点

3LDAR检测仪标定、检测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4LDAR项目报告编制和常见问题剖析

5VOCs排放量核算

5、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VOCs泄漏控制要求;

1)解读《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首次提出源头控制要求)

2LDAR在石化、化工等企业应用中常见问题解析

3LDAR在制药、农药等行业应用中常见问题解析

6LDAR项目审核与评估工作要点;

7、从执法角度讲解LDAR排查整治与执法检查要点;

8、先进检测技术(OGI)——不可达密封点的泄漏辨识;

9、密封点低泄漏技术或密封点微泄漏技术;

10VOCs物联网监测技术及应用案例。

(最终课程内容以培训日程为准)

五、培训对象

省市自治区环境主管部门(管理、执法、监测)以及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业人员,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产业基地、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从事LDAR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环保机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六、授课专家

邀请有关标准主要起草人,以及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等单位权威专家,以及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资深讲师。

七、培训证书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和考核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两家单位颁发共同盖章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提交11寸彩色免冠照片),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八、报名及缴费

(一)培训报名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422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1)盖章后传至秘书处邮箱vocs-acef@foxmail.com

2.报名缴费成功后,秘书处统一将网络直播平台ID及密码发送到学员报名预留的邮箱。

(二)培训缴费

自愿参加培训,本期培训费用2200/人,包括教学、考试、教材、设施和证书等;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单位或满足(附件2)条件的学员代表,415日前报名可享受费用优惠。

九、其他事项

1.培训课程为期2天,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培训平台,请按培训须知安排,按时安排参加培训。

2.培训须知提前3天发送至报名并缴费的参训单位,提前1天测试培训平台,培训日程及安排(详见培训须知)。

3.培训通知及后续事宜将通过主承办单位官方网站(www.acef.com.cnwww.craes.cn/hjbzyjs)以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VOCs前沿”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

十、报名联系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周薇15727365811 张翔13601204337

 箱:vocs-acef@foxmail.com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联系人:牛可萌010 84914029/18822553547

 

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202241

附件:1会议通知

2报名回执

3报名优惠及发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