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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法规司主持、标准所协助编制的《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顺利通过部务会审议

标准所 | 2020-11-13 15:37:00
 

 

2020115,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通过生态环境部部务会审议。

该《办法》是对《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号)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的整合修订。《办法》紧密围绕我国生态环境管理发展需求和标准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完善了标准类别和体系划分,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标准的作用定位和制定原则及实施规则,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与备案有关新要求,更加注重标准实施及评估。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标准化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环科院标准所作为主要技术支持单位,协助法规司开展《办法》修订工作,同步还配套修订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目前也已通过部长专题会审议。下一步,标准所将配合做好宣贯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