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环科院)复试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我院拟接收调剂生若干名,欢迎各位考生报名调剂,现就接收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试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国家分数线,且初试总成绩达到中国环科院自主划定调剂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原则上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依据择优原则进入复试。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及分数线
调剂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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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083001) |
≥290 |
环境工程(08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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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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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07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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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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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
≥340 |
(085701环境工程) |
≥280 |
三、接收调剂程序
中国环科院调剂工作全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于3月28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调剂工作正式开启。我院调剂考生拟于4月10日起进行现场复试。
四、调剂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方式参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下发。请考生及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未按我院时间要求进行确认者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考生在复试当天须携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盖章版(1份),《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附件3)、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成果证明等纸质材料(具体份数见后续通知)。其中,政审表须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盖章,请提请办理。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学生管理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如人才交流中心无法盖章,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已参加其他学校2025年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并已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如暂时无法提供我院政审表,可先用他校政审材料代替。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环科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后续有关调剂通知。
(五)复试期间食宿由考生自行解决。
联系人:代老师,010-84911716
路老师,010-84911700
邮 箱:yjsxx@craes.org.cn
附件: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