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监控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13

为加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要求,结合环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开题
(一)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应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选题应当具有实际意义或理论意义。
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创造条件让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实践活动,以提升学位论文撰写水平和质量。
(二)开题报告
要求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1)。
开题前要求完成阅读80篇以上近五年国内外相关文献。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同类研究工作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取得的成果;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论文特色与创新;论文进度的初步安排等。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部组织召开,邀请5名以上院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考核。采取书面报告和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必须如实、如期完成开题报告,严禁伪造和抄袭;硕士研究生的指导老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结束后,须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向研究生部提交开题报告,研究生部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见附件2)情况随机组织抽查开题报告的修改情况。
在学位论文开题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休学的研究生,开题的时间期限相应顺延。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
(一)中期考核内容及组织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总结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阐明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阶段性工作中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须进行说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进行阐述。
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报告会由研究生部组织召开,具体要求参照开题报告会要求执行。
(二)中期考核要求
1、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
2、通过文献查阅掌握硕士论文要解决的科学问题的研究历史和现状,了解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动态;
3、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所需的基本技能;
4、在本学科方向选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及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合理。(三)中期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论分为两种:
1、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2、不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调整后,可申请在3个月内补作一次报告,仍未通过者,根据专家意见,按延期有关规定处理。
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休学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时间期限相应顺延。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撰写学位论文初稿后、学位论文定稿之前的重要环节,对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和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应在第六学期完成。
(一)预答辩组织
在送评硕士学位论文之前,研究生部组织召开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报告会。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4月10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专家成员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主席1名,专家组至少有院外专家2名。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必须参加预答辩报告会。
(二)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确定后,硕士研究生至少提前5天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2、学位论文预答辩由专家组组长主持,答辩秘书负责记录预答辩情况。硕士研究生须对学位论文撰写情况作详细介绍,重点介绍学位论文研究特色、取得的成果及关键性结论,导师可对学位论文的撰写情况作相关补充说明和介绍。
3、预答辩小组成员主要从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理论依据、成果、关键性结论及完成工作量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给出结论。预答辩结论分为两种:
(1)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导师签字后提交送评学位论文(未修改地方的请导师写出说明);
(2)不通过,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组织预答辩,否则按延期有关规定处理。
(三)预答辩材料提交
预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填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答辩情况表》(见附件4),经预答辩专家组所有成员和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研究生部。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树立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证环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所有拟申请学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评之前,须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要求遵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五、学位论文送评
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按照申请学位流程提交送评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部于第六学期即当年的4月开始组织送评。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环科院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和评阅两种方式。
(一)论文盲审
论文盲审选取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不低于当年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的30%。由研究生部请2位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盲审结果分为三种:
1、评阅人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略作修改后直接答辩”,学位申请人修改后,经导师同意签字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有1位评阅人为“不同意答辩”或“需作重要修改,重新申请答辩”。学位申请人须进行重大修改,修改后导师同意,再次提交送评,送评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若评阅人中2人持否定意见,则取消申请人本年度学位申请资格。
论文送评情况见附件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二)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覆盖除参加盲审外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请2位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结果参照上述盲审的结果规定执行。
1、评阅人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略作修改后直接答辩”,学位申请人修改后,经导师同意签字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有1位评阅人为“不同意答辩”或“需作重要修改,重新申请答辩”。学位申请人须进行重大修改,修改后导师同意,再次提交送评,送评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若评阅人中2人持否定意见,则取消申请人本年度学位申请资格。
六、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须在第六学期(当年的5月)完成正式答辩。
(一)答辩组织
1、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会由研究生部组织召开。
2、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4、应提前2天在环科院范围内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对需要保密的论文,应由研究生导师填写《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报表》,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后,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论文答辩。
5、具体答辩程序和要求遵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进行。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1、研究生应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并按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论文。
2、学位论文成稿提交导师审阅后,并通过了预答辩、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送评等环节要求,方可申请答辩。
3、申请者应在答辩前两周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见附件6)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送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负责材料的核实。
论文答辩记录及答辩情况内容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见附件7)
七、学位论文抽查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送评、答辩、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有专家对学位论文提出异议情况的,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是监控和评价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手段,抽查结果作为评价相关学科和导师指导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抽查评估要求遵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抽样检查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监控管理规定